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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盐委〔2005〕2号
 

各镇党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县委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党员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
  我们党成立80多年的历程,是实践“三个代表”、始终保持先进性的历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就是要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广大党员励精图治,奋发进取,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海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一方面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党员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在党员队伍中也存在着与保持先进性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我们集中一段时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党员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工作能力、自身形象等方面的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县委的要求,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当前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抓出成效;全县广大共产党员要积极投身到这一活动中来,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委的部署,紧密联系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县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我县实现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立足于党员受到教育、群众感到满意、工作得到促进,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党员素质要有新提高。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切实解决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实践者。
  (二)基层组织建设要有新加强。通过教育,全面落实农村、非公有制企业、社区和新社团组织党组织“五好”,国有企业党组织“五有”和其它领域创建先进党组织的要求;改进党组织设置,加强班子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推行党员分层分类管理和党员全员设岗定责的办法,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的基层组织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服务群众要有新成效。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爱民、为民、富民、安民”的思想,始终坚持“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新形势下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完善为民服务全程办理代理制、12345县长公开电话、农技110、民情日记、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等便民利民制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四)各项工作要有新进展。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县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投身各项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推进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不断创造新业绩。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原则
  为切实搞好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牢牢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主线,紧紧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切实紧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一着眼点,努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方针,并把这“四个一”的要求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要把中央、省、市委的精神与海盐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摸清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紧密联系各单位的实际,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培训、典型宣传、启发引导等形式,激发广大党员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主动参加教育,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找问题,积极整改提高。同时,通过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形式,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交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共同提高。
  (三)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运用思想武器搞好教育活动。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前,要采取群众代表评议、组织暗访检查和舆论抽样调查等形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动全体党员积极投身到教育活动中去。
  (五)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要根据党政机关、城市基层和农村等各层面党员的不同情况,结合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教育目标要求,采取相应的教育方法,确定各自的教育重点。对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以及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在坚持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要突出强调每个共产党员在各自岗位上更好地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体现先进性。
  (六)坚持探索创新,形成特色。为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效果,既要严格按中央、省、市和县委确定的方法步骤组织实施,又要联系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大胆探索教育活动行之有效的载体,丰富内容,创造经验,形成特色,努力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创特色”。要在全县广泛开展“建设新海盐,党员是先锋”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为广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提供舞台。深入开展“百对党员心连心”、“百名党员展风采”、“千名党员奉献在社区”、“千言千计促发展”、“万名党员大讨论”、“万名党员访万家”(即“百千万” 系列活动)等活动,使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党建特色、海盐特点,更加得到党员的欢迎。在开展系列活动的基础上,要注重结合,把村两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嘉兴市乡镇组织工作规程》、《海盐县镇党委基本工作规程》、《嘉兴市村级组织工作规程》的贯彻实施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并努力探索新经济组织的工作规程,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规范化。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党员的精神得到进一步振奋,为民服务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要注重抓好“六个一批”,即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一批好经验,整顿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处置一批不合格党员,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建立健全一批党员管理制度,不断把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各单位党委(工委、总支)要在坚持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活动载体和形式,确保教育活动出经验、见实效。
  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
  按照中央的要求,我县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县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政府部门,履行一定政府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工委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第二批:城市基层和镇机关,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包括各镇机关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县派驻各镇的基层单位、委托管理建制村的开发区、风景区机关及其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城镇企业工委及其所属企业。
  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从2006年1月开始到2006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村,党的组织关系在镇、村的非公企业,县级党政机关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有关部门(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县直机关工委支部)。
  垂直管理机关原则上按照组织关系的隶属开展教育活动。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关停并转企业中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原则上属地管理,当地党组织应主动接收,使党员能正常参加教育活动。任何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党员。生产经营困难或转制过程中的企业,如党组织不健全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其先进性教育活动可在坚持总的要求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灵活安排。
  五、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本步骤
  在每批的半年时间内,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一个半月左右)。对准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看是否摸清了党员队伍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方案计划是否切合实际,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健全,对困难党员的关爱和帮扶、对“三不”(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党员的联系和教育、对外来流动党员的走访和服务是否深入开展,发现不足的要抓紧完善。各单位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阐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中央的部署和省、市、县委的要求,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安排,对党员和党组织的具体要求等),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增强广大党员参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培训相结合、辅导讲座和参观学习相结合、领导干部上党课和党员集体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专题摘编)》,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要落实规定的学习时间,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组织的专题学习。广泛开展“入党为什么”“入党干什么”和“党员先进性标准是什么”的讨论活动,进一步明确富有时代精神、体现行业特征、符合岗位实际的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要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
  (二)分析评议阶段(一个月左右)。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与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有书写能力的党员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意见。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都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对每个党员提出具体的评议意见。评议情况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向党员、群众通报。
  (三)整改提高阶段(一个月左右)。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认真整改提高。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的问题,要分别制定整改措施。上级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要为下级机关和其他党员作出表率。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整改工作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学习培训、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考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形成“上级党组织关心下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关心党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关心群众”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一定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
根据中央要求,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被处置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要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充实党员队伍。
  六、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责任在党委,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员素质、务求实效贯穿始终,真正把这项活动抓出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县委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武亮靓同志担任组长,谢剑华、许晴、吴炳泉和姚沈良同志担任副组长。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具体工作。要在坚持节俭的前提下,保证必要的经费开支,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党的组织关系在我县的垂直管理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县委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协助配合。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党组织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为广大党员作好示范和表率。
  (二)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不同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联系人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三)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第一批开展时,县委向各单位派出督导组,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各单位也要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督导组。督导组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总结经验,督促解决问题,提出建议,防止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
  (四)建立群众监督评估制度。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前,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集中教育结束前,要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在《今日海盐》、海盐电视台、海盐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开辟教育活动专题栏目,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入党为什么”、“入党干什么”和“党员先进性标准是什么”为主题,发动广大党员和各界群众参加讨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开展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教育活动的一系列精神,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和成效,为开展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党组织要向县委报送总结报告。


中共海盐县委
200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