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分组讨论时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发表后在教育界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立即开展了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推动工作深入开展,3月12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出了《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宣传活动。3月13日,教育部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联合召开了“教育系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座谈会。来自北京市大中小学教师和学校领导代表、以及长期从事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出席并讲话。
周济同志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从“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不断丰富教育内涵、拓展教育途径、增强教育效果。要积极主动地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教材、引入课堂、引入学生头脑,在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主渠道教育中突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加强社会实践环节,在实践育人过程中彰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基础,切实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道德水平,在师德建设中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积极营造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在舆论宣传中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他强调,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一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历史任务,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资源和理论研究优势,针对当前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指导和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深入开展。要遵循青少年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与大中小学生的受教育程度和认识水平结合起来,做到大中小学教育区分层次推进、整体衔接,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他要求,教育系统要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走在全社会的前列,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要求上来,深刻认识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对于进一步推动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现实意义,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观念,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热爱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公民。他最后要求,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和责任,教育系统要自觉地担当起这一光荣任务,不仅要学习领会好,更要贯彻落实好。 |